11月14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上海倍通企业信用征信有限公司因提供有关产品和服务未按要求履行报告义务;未向社会公开采集的信用信息类别事项;未向社会公开信用报告的基本格式内容事项;任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及时变更备案受到警告,并被罚款6.6万元。
温某(时任上海倍通企业信用征信有限公司负责人)对该公司提供有关产品和服务未按要求履行报告义务、未向社会公开采集的信用信息类别事项、未向社会公开信用报告的基本格式内容事项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罚款16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