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国际法论文频道 |
|
| 4美国未成年人民事司法之发展与启示 |
| 摘要:美国未成年人民事司法最初容身于福利制度之中,后与专门儿童福利机构逐渐分离,并进一步发展完备起来。当代美国未成年人民事司法的基本内容、审判组织、管辖范围、程序保障等均具有一定的特色,这为构建我国未成年人民事司法制度提供了基本启示:未成年人司法不仅包括对“罪错少年”的特殊惩戒与保护,更应包括以儿童与家庭为核心的未成年人民事司法。以理性的儿童观为基础,通过司法与福利制度的合理功能分区与合作,在亲权 |
| 作者:曲昇霞,袁江华 |
文章来源:论文网 |
人气:909 |
加入日期:2011-9-26 |
|
| 4日本正当防卫制度若干问题分析 |
| 摘要:正当防卫是一种法定的违法阻却事由,但是关于其阻却违法的根据在日本刑法学界存在不同的见解,这归根到底是一个如何理解“法”的根本性问题。从刑法教义学的视点出发,首先有必要剖析正当防卫的构造,这涉及到如何理解不正的侵害、防卫意思、不得已的行为、退避义务、防卫限度等一系列问题。从结果无价值论的立场出发,应该肯定对物防卫、否定防卫意思、例外地肯定退避义务。此外,如何解释正当防卫以适应陪审员审判制度是今 |
| 作者:[日]桥爪隆1著江溯2,李世阳2译 |
文章来源:论文网 |
人气:814 |
加入日期:2011-9-24 |
|
| 4香港保险法律制度的研究与思考 |
| [摘 要] 在香港保险业的发展历程中,良好的法律环境起到了相当重要的重要。本文通过分析香港保险法律制度的沿革及特征分析,比较两地保险业监管的差异性,思考借鉴香港保险法律制度的一些经验做法,为我国保险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关键词] 香港;保险法律;研究;借鉴。 法律环境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保险业发展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香港与纽约、伦敦并列为全球三大金融中心,也是保险业发达的地区之一。香 |
| 作者:黄 洪 |
文章来源:论文网 |
人气:689 |
加入日期:2011-9-23 |
|
| 4论环境法中的风险预防原则 |
| [摘要]风险预防原则是环境法中用以预防具有科学不确定性的环境风险,保护人类和环境的重要原则,其产生以来在许多国际环境公约中得以运用,同时也被许多国家作为一项法律原则加以采纳。为防范日益严重的环境风险,我国应适时在国内立法中确立风险预防原则,完善相关立法。 [关键词]风险预防原则;环境风险;环境法。 一、风险预防原则的产生与发展。 (一)风险预防原则的产生。一般认为,风险预防原则最早源于联邦德 |
| 作者:张志勋.郑小波 |
文章来源:论文网 |
人气:1752 |
加入日期:2011-2-20 |
|
| 4国际商法独立性之刍议 |
| 摘要:长期以来,国际商法被包容在国际经济法或者国际私法学的学科体系中,是对国际商法自身属性认识不够,判断失误所致。在事实上,由于新科技革命的发展,国际贸易的迅速增加和世界经济一体化格局的形成,此时,国际商法从国际经济法或国际私法中分离,对不断发展的国际商事贸易活动进行独立的调整,是对现实诉求的回应;在理论上,国际商法有自己的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基本原则,完全可以将之归结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同时, |
| 作者:王 敏 |
文章来源:论文网 |
人气:1351 |
加入日期:2011-2-20 |
|
| 4国际竞争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控制制度 |
| 摘要伴随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企业经营全球化的快速发展,国际市场上竞争日趋激烈,垄断现象也日益突出。自从传统的贸易壁垒逐渐消除后,跨国公司滥用国际市场支配地位的现象更加普遍,严重阻碍了国际贸易的自由发展和公平竞争。 区域经济组织正在积极寻求合作,世界贸易组织也正在考虑将竞争政策纳入WTO体系,本文主要通过分析国际竞争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具体表现及判断标准,结合区域经济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规则, |
| 作者:赵歌 |
文章来源:论文网 |
人气:951 |
加入日期:2011-2-20 |
|
| 4论国际法上的强行法规范 |
| 【摘 要】国际法上的强行法规范是一个新兴的国际法的概念。笔者拟从国际强行法的含义出发,通过探寻其与主权、人权、全人类的共同利益的关系,揭示出国际强行法深刻的内涵。 【关键词】强行法 主权 人权 全人类共同利益 一、国际法上的强行法规范是什么? 强行法本来是国内法的概念,它与任意法相对应,指必须绝对遵守和执行的法律规范。因此,强行法又往往被称之为“绝对法”。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首次正 |
| 作者:周 静 |
文章来源:论文网 |
人气:2599 |
加入日期:2009-12-30 |
|
| 4论个人在国际法中的地位 |
| 摘要:个人是不是国际法的主体,是一个复杂的争议问题。我国主流看法是否定个人是国际法的主体,但在国际法学界有一部分学者对此持肯定态度。从广泛和务实的观点来审视,国际法是一个持续发展的决策过程,若将国际法简单地界定为“国家间法”,则可能限制其自身的发展。我们不应排斥个人成为国际法的主体,也不能消极地予以认可和接受,而应以“合法、合理”为原则,适时、适度地接纳个人成为国际法的主体。 关键词:个人 国家 |
| 作者:丛春梅 |
文章来源:论文网 |
人气:3751 |
加入日期:2009-12-11 |
|
共 148 篇论文 首页 | 上一页 | 1 2 3 4 5 6 7 8 9 | 下一页 | 尾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