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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基金会计制度》释疑:投资的核算
作者:许玉红     文章出处:论文网     发布时间:2007-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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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基金会计制度》释疑:投资的核算
股票概述

  1.股票的基本特征

  股票是有价证券的一种主要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具有收益性、风险性、流动性和波动性等方面的基本特征。收益性是股票最基本的特征,基金持有股票的目的在于为基金持有人获取股票投资收益,投资收益一方面来自于股份公司分派的股息和红利;另一方面来自于股票交易市场,当股票的市价高于买入价时,卖出股票可以赚取差价收益,这种差价收益在基金会计中称为“股票差价收入”,是已实现的资本利得。基金持有股票要承担一定的风险,股票虽然给基金带来许多收益,但这种收益是不确定的,除取决于股份公司的盈利情况,还取决于证券市场的供求关系和政策因素的影响。股票的流动性是指股票可以自由地进行交易。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灵活地转让股票,所以股票是流动性很高的证券。波动性是指股票交易价格经常性变化,有时小幅升降,有时大起大落,形成涨跌波动的特征。

  2.股票投资的限制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

  (1)一个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该基金资产总值的80%;

  (2)一个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该基金净值的10%;

  (3)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股票投资的核算原则

  《核算办法》对股票投资的确认和计量标准作出如下规定:

  1.买入股票应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成交总额和相关费用)入账;资金交收日,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清算。

  2.卖出股票应于成交日确认股票差价收入。股票差价收入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卖出股票应逐日结转成本,结转的方法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3.股票持有期间分派的股票股利,应于除权日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按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数及送股或转增比例,计算确定增加的股票数量,在“股票投资”账户进行记录。

  4.股票投资应分派的现金股利,在除息日确认为股利收入。

  5.估值日,对股票投资和配股权证进行估值时产生的估值增值或减值,应确认为未实现利得。

  股票投资的账务处理

  1.买卖股票的账务处理

  (1)买入股票成交日

  借:股票投资

     贷:证券清算款

  应付佣金

  (2)买入股票资金交收日

  借:证券清算款

     贷:清算备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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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证券基金会计制度 会计制度 投资 核算 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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