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算准减值准备,平衡净利润 |
|
| 作者:未知 文章出处:论文网 发布时间:2007-7-16 |
|
| - |
| 算准减值准备,平衡净利润 |
1993年同1992年一样,也有折旧额差异1万元,则1993年应交所得税=(100-1-1)×33%=32.34(万元)
时间性差异影响的所得税金额=(1+1)×33%=0.66(万元)
借:所得税33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323400 递延税款 6600
处置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处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各项资产时,所发生的处置净损益计入当期损益。税法规定,企业已提取减值准备的资产,如果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转让处置有关资产时转回的减值准备允许企业进行纳税调整,即转回的准备部分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须作纳税调整:
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当期税前会计利润-(计入应税所得额的资产处置损益金额-计入利润总额的资产处置损益金额)
计入利润总额的资产处置损益金额=处置收入-[按会计制度规定确定的资产成本(或原价)-按会计制度规定计提的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额)-处置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余额]-处置过程中发生的按会计制度规定计入损益的相关税费(不含所得税)
计入应税所得额的资产处置损益金额=处置收入-[按会计制度规定确定的资产成本(或原价)-按税法规定计提的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额)]-处置过程中发生的按会计制度规定计入损益的相关税费(不含所得税)
在确认当期所得税费用时,企业应按当期应交所得税加上(或减去)因处置有关资产而转回的递延税款,借记“所得税”;按当期因处置有关资产而转回的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贷记或借记“递延税款”;按上述规定计算出的当期应交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承上例,嘉美公司1994年初对该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收到处置净收入34万元(暂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若不考虑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因素,则
计入利润总额的资产处置损益金额=34-(60-30-1)=6(万元)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资产处置损益金额=34-(60-30)=4(万元)
借:固定资产清理280000 累计折旧 3000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000
贷:固定资产 600000
借:银行存款34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340000
借:固定资产清理60000
贷:营业外收入-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60000
应交所得税=[100-(4-6)]×33%=33.66(万元)
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4-6)×33%=-0.66(万元)
借:所得税330000 递延税款66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336600
至此,递延税款账面余额为0.
上一页 [1] [2] |
| 本文关键词: 算准 减值准备 平衡 净利润 |
|
|
| 相关文章列表: |
平衡财政政策中我国宏观税负水平分析及对策 转变保险价值观促保险业平衡发展 资产减值准备的问题及对策 资产减值准备问题及对策
|
|
|
|
|